近日,由植德代理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市监局”)应对多家民爆企业分别提起的7起反垄断行政诉讼案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中院”)一审中获得全面胜诉,法院在各案中均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植德由合伙人叶涵律师担任代理人,为山东省市监局提供上述7起反垄断行政诉讼案件的全程应诉服务。案件中,植德反垄断律师围绕垄断协议的达成与实施、豁免事由、处罚裁量等核心争议问题,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并针对原告提出的各项诉讼主张进行充分论证,最终推动案件均获一审法院胜诉判决。
该系列案件源于2025年8月山东省市监局作出的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山东省市监局认定,山东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组织各家具有竞争关系的民爆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了固定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限制了民爆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对协会及涉案企业处以罚款合计约1119万元。其中,山东凯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盘化(济南)化工有限公司、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及保利澳瑞凯(山东)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分别提起行政诉讼。济南中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植德反垄断律师的代理意见,对原告提出的主张不予支持,最终在7起案件均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系列案件对相关行业具有重大影响。植德律师代理山东省市监局在全部7起案件中均取得一审胜诉,充分体现了植德律师事务所在反垄断诉讼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前沿实践。案件的判决对横向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豁免事由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反垄断办案期限等反垄断实务中的关键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植德反垄断业务组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的服务理念,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各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竞争法法律服务。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叶涵律师。项目组成员包括合伙人洪露申律师,欧文婷律师及律师助理郑清璇。
叶涵
植德合伙人
叶涵律师是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植德反垄断与竞争法业务部门的牵头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反垄断与竞争法、政府监管与合规、争议解决。叶涵律师主导、参与了350多个各类型的法律服务项目。
叶涵律师为多个不同司法区域的顶级公司、政府部门服务过,行业覆盖半导体、互联网、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商业地产、航运、制造业、医药与大健康、快消品、线上线下零售等。叶涵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出色的行业研究分析能力,善于在反垄断及公平竞争审查项目中结合法律、行业、经济学,出具综合性多角度的分析。
叶涵律师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北京市、辽宁省、江苏省、甘肃省、山东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圳市、重庆市、沈阳市、四川省遂宁市等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竞争法专家,北京产权交易所评审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
叶涵律师于2024-2026年连续三年被全球尖端法律评级机构Chambers评为反垄断与竞争法推荐律师;2024-2026年连续三年被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商法》评为“The A-List法律精英-律界精锐”,并于2022-2024年连续三年获评年度杰出交易,2020年斩获《商法》年度交易大奖,2022年同时荣获《商法》反垄断与竞争组卓越律所大奖;荣获知名法律评级机构LEGALBAND授予的多项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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