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回顾 | 植德不动产沙龙(第五期):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实务研讨会
2026.08.24 | 来源:知识产权部
 
2026年8月21日,植德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办公室举办了第五期不动产沙龙活动,聚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建工解释二》”)实务问题,深入讨论解释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影响,来自建筑业企业、律师同行等三十余位相关从业人员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由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项平律师主持,活动开始后,项平律师对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本次沙龙的背景和目的。

 

 

在主题分享环节,项平律师以“《最高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背景及概览”为题,系统梳理了建设工程领域司法解释的演进脉络,并深度解读了新规在维护公平竞争招标投标秩序、否定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行为、废弃实际施工人制度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固定总价合同价款调整和结算方法、合同无效与解除情形下的处理、促进工程价款及时结算、严格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以及明确建设工程优先权行使规则等方面的重要规定。

 

 

北京市律协建工委主任委员、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霞律师以“解释二背景下造价争议与鉴定”为主题作专业分享。张晓霞律师结合《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建工解释二》第十一条,重点剖析了无效合同情形下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的认定难点;围绕固定价格合同结算规则,详细阐释了“固定价格合同”及“造价占比法”的适用等问题;针对财政审计与结算鉴定问题,系统解读了审计超期、审计结论与合同约定不符等情形下当事人的救济路径。

 

 

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李琪以“解释二背景下工程款优先权行使规则”为主题作分享,从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出发,就《建工解释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新规进行了深入剖析,结合优先受偿权的实务难点,逐项解读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行权方式、债权范围及行使期限。

 

 

本次沙龙延续了植德不动产部品牌活动的专业性与实务性,植德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法律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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