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德律师代理的甘某药业诉某某药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第17辑)收录。
该案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植德代理的当事人甘某药业的五大主张,认定植德客户甘某药业的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判决被告的已注册商标禁止使用,并判决被告赔偿甘某药业6000万元。







此前,该案例还曾入选江苏高院2024年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十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植德服务
本案由植德合伙人邓巍律师、合伙人何京律师牵头办理。
植德律师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非诉经验,竭尽全力为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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