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植德成功代理某国有企业与某能源公司煤电项目EPC合同仲裁案件,仲裁庭驳回发包方质量鉴定申请,足额保全实现裁决后即时回款,客户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案中,客户作为承包方依约完成EPC项目合同工作,因发包方长期拖延结算,当客户发函要求依约结算付款时,发包方回函提出1亿余元的索赔主张。客户迫于无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合同款项近5000万元。植德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与客户法务部、项目部充分论证了本案的诉讼风险,并在仲裁立案的同时,积极与仲裁委、地方法院沟通协调,成功足额冻结发包方银行存款。
仲裁过程中,发包方以项目存在质量缺陷、性能违约为由提出反请求,要求客户支付损失赔偿及违约金近3500万元,并就质量缺陷及消缺项处理费用申请质量鉴定。对此,植德律师经过全面梳理和分析,向仲裁庭明确客户完成的工作符合合同技术协议约定,且项目投入运营多年,客观上已不具备质量及性能鉴定条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提交了数千页的证据资料,在如此复杂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中,植德律师与客户法务部、项目部通过可视化图表和视频等手段,突出我方核心论点。仲裁庭最终全面采纳植德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发包方的鉴定申请,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裁决,支持了客户的仲裁请求。裁决作出后,植德律师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在裁决生效后1个月内即实现全额回款,切实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项目由植德合伙人张晓霞、项平,律师韩艺组成专业团队提供服务。团队在仲裁开庭前组织了模拟仲裁庭,由出庭律师和客户法务部、项目部一同参加,并由业内顶尖专家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模拟庭审,预演在仲裁中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专家协助查缺补漏、完善仲裁代理方案,成功在仲裁过程中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合同外工程造价鉴定和质量鉴定,使得这一极为复杂的EPC仲裁案件能在一年内即顺利完成仲裁立案、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及执行回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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